江 苏 省 建 设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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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住(2008)3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优秀住宅》征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扬州市、淮安市、泰州市房管局:
为贯彻十七大关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精神,推动江苏住宅建设按“四节一环保”的要求科学、和谐发展,引导住宅产业走循环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进一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我省住宅建设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展第五届《江苏优秀住宅》的征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第五届《江苏省优秀住宅》征评活动将以“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为主题,重点关注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充分反映江苏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和面貌,以促进江苏住宅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征评活动将充分体现评审的连续性、公正性、权威性、导向性及“与时俱进”的精神。
二、组织机构: 本届征评活动在江苏省建设厅指导下,由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配合实施。征评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三、基本条件: 1、经正式立项、报建,列入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计划,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在建或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街坊或组团; 2、所有规划和建筑设计须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3、小区各项建设手续齐全,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已竣工的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5、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封顶。
四、奖项设置: (一)江苏优秀住宅 入围条件: 1、满足“基本条件”的要求; 2、全面落实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小区在规划设计、住宅户型、绿化景观上有所创新; 3、积极推行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一环保技术及“四新”成果的应用。 (二)江苏优秀住宅 金奖 入围条件: 1、必须满足“江苏优秀住宅”的条件; 2、积极实施推行的十项住宅产业成套技术,包括建筑节能、智能化、太阳能利用、环保节能空调、分质供水、雨水收集、垃圾生化处理、新型供配电系统等; 3、小区全装修住宅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苏南不低于30%,苏北不低于20%),建成一定数量符合试点工程要求的样板房; 4、基本建成(规模大的小区须完成一期)。
五、征评时间: 2008年4月1日-2008年5月31日为各市推荐及申报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为专家组考评及评审阶段,7月中旬公布征评结果。请各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项目材料在5月31日前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六、征评程序: 1、《江苏优秀住宅》征评由企业自愿申请; 2、申报单位应按附件1、2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并将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报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征评办公室; 3、征评办公室会同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汇总、初审,并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4、省评选专家委员会按照《江苏优秀住宅验评标准》对参选的小区进行必要的现场核验和评定,提出评审意见并推荐出各奖项的获奖项目; 5、专家委员会推荐的获奖项目报征评组委会审定,并在“苏房网”上予以公示,在公示无异后,作为最终获奖项目,将授予奖牌和证书,入编《江苏优秀住宅》集。并推荐获奖小区参加建设部A级住宅性能认定; 6、项目在命名授牌后,并且在交付使用一年内,凡有投诉经核查属实有严重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命名。
七、征评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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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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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 |
周士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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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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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副处长 |
陆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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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主任 |
徐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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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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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副处长 |
曹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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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综合开发管理处处长 |
周锡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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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房地产业处处长 |
朱 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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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开发办主任 |
吴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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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建设局开发办主任 |
姜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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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局城市综合开发处处长 |
顾圣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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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处长 |
余汉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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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房管局开发管理处处长 |
范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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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处长 |
戴雄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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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房管局房地产业处处长 |
钱文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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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房管局开发管理处处长 |
王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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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建设局拆迁开发处处长 |
季德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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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 |
张治国 |
八、征评费用: 《江苏优秀住宅》征评将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用于活动组织、网络媒体宣传、专家评审、奖牌制作、图集出版、专栏展示等。 费用由征评办公室统一收取。汇款帐号: 户名: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帐号:09902014210002382 开户行:民生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九、联系方式: 《江苏优秀住宅》征评办公室: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11楼A座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715795 传真:025-83241517 监督电话:025—83242260 苏房网:www.jshouse.com.cn
十、本届征评活动的具体事宜由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第五届《江苏优秀住宅》征评项目申报表 附件2:第五届《江苏优秀住宅》征评项目申报材料 请在苏房网(www.jshouse.com.cn)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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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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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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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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