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取消房地产税费,房价能降30%
时间:2008/3/17 文章来源:原创

  蔡继明委员: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

  金正新委员:高级经济师,民建洛阳市委主委

  3月8日晚,王超斌、蔡继明、金正新、张亚忠、宗立成等五位政协委员,就房地产税费问题召开记者见面会,“应尽快督促地方政府取消强加在房地产项目上的各种税费”。他们称,假如取消这些费用,房价的最大降价空间将在30%~35%左右。结论是怎么得出的?昨日,本报与和讯网联合专访了其中的部分委员。

  高在哪里:地方收取50余项“税费”

 联名提案的共10位委员,分别是:宗立成、金正新、白虹光、张全国、伊乐、王超斌、蔡继明、张亚忠、张家林、宋丰强。来北京之前,他们已对重庆、四川、江苏、安徽四个省市房地产项目成本的构成以及房地产、建筑两个产业各项税费、对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贡献率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获得了与这些税费相关的25 个部门涉及科室的资料。

  北京东区国际小区,被蔡继明等人称为最直观、最典型的例子。其每平方米的成本如下:土地成本5000元左右,建筑成本3500元左右,税费大约在8000元左右,售价在2万元左右,其中税费成本占总成本的近一半,而这一比例,基本与他们调研的其他地区吻合。

  高额税费指什么?提案列举: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防震检测费、绿化费、墙改费、施工放线费、规划设计费、人防费、文物勘测费等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

  解析费用:高税费转嫁给消费者

  这些税费是否有必要?几位委员均称:“这些费用交上去后,几乎没有享受到任何来自政府的服务。”

  作为一名开发商,王超斌说:“这些费用中有些是重复收费,有些则是巧立名目,有些则是不合理收费。比如说蓝图审查费,就是房地产商设计的图纸,要拿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去做一个审核,这个审核就是看一看而已,可就是这个看一看,就要收开发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

  “还有绿化费!”他接着说,“政府收取了绿化费,但只负责小区外部绿化,小区内的绿化则只能由开发商自己完成,这部分绿化成本其实最后都转到消费者头上。”10位委员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税费已经占到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30%~50%。蔡继明认为,假如政府把这部分上交的税费,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或廉租房,无可厚非,但很少有地方政府把这笔钱用在了住房保障上。

  还有猫儿腻:消费者还得消化公关费

  除这些税费之外,几位委员还提到了不可预见的“公关费”。金正新解释说:“很多时候,房产公司和政府各个收费的部门进行的是一场利益博弈,类似于讨价还价,还价的弹性还比较大。假如后入市,或人际关系差,报批周期就长,日常费用也多。怎么解决?当然就需要进行公关,大家都明白,公关成本往往不得了,而这笔钱也是要转嫁给消费者的。”

  蔡继明说,“公关费”有时候是为了互惠互利,比如报一个带有一点公益性的项目,只需要一百亩地,但可以弄到二百亩,这样,一层做公益性的,二三层变商业开发,“巨额利润到手,拿出10%给主管的官员,简直‘双赢’。有的是招标看似公平,其实地早就内定出去了。怎么内定的?公关的结果。”

  取消之后:降价空间在30%~35%左右

  地方政府假如取消房地产的各项税费后,房价会如预期的那样大幅度下降吗?能降多少?蔡继明等人明确表示,如取消各项杂费,房价尚有15%~20%的降价空间;如取消各项杂税,降价空间则在15%左右,两项相加,最大的降价空间将在30%~35%左右。

  “取消税费就能降价?房子在开发商手里,到时候他们找别的理由不降价,我们也没招。”有些网友说。

  对此,王超斌说:“减免税费,成本下来了,房地产商可以优惠多一点,房价肯定会低一些,起码不会像现在这么高。现在已经不是不理性的房地产市场,要加快开发速度,就不可能长期积压,越是积压时间长,成本越高,利润越低。”

  蔡继明则分析,地方政府取消各项税费后,短期房价不可能大幅度跳水,但是,“当消费者获知房地产各项税费被取消,成本大幅下降后,便会对房价下跌产生预期,从而产生观望心理,继而影响一段时期内的供求关系。从长期看,拉动房价下降的效应应该是明显的。”

  记者观察:质疑房价的风向之变

  两会之初,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穆麒茹抛出大炮语录:“‘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引来骂声一片,一时间,舆论大加指责房地产委员们为自己的利益代言。而近几天,对房价的质疑似乎转变了风向,先有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梁季阳委员炮轰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以地生财”,低价征地,高价卖地,成为推动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原因。而今,10位委员又明确提出,地方政府收费过多,致房地产开放商负担过重,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地方政府是否在房价升温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当然需要地方政府晒一晒他们的收费账本。另外,委员几句话,房价就能迅速降下来?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


[ 上一条:农村建设谨防“三化”苗头 ] [ 下一条:中国亿万富豪9成以上是高干子女 ]

[ 关闭 ] [返回顶端]
主办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11楼A座   邮编:210008   E-mail:jshouse@163.com
服务电话:025-66665188   技术支持:南京建欣拓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041026 苏ICP备-0500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