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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正是指企业申请资质许可后,管理部门在对企业申请提供的有关材料依法进行审查时,发现企业所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在上报过程中需要企业提供所需补正材料并进行补正提交。
一次性补正意见的获取
当公示意见要求补正后,企业可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示意见得出补正意见 。 .
一次性补正材料的提供
企业向相关市县主管部门递交“陈述材料”纸质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加盖公章。企业将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的“陈述材料”扫描件会同补正材料一并通过系统直接提交至住建厅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核,网上补正流程不再经过各市县主管部门,所需材料上传到【陈述材料】目录下。
一次性补正的上报
企业在提供了一次性补正所需材料后,需进行一次性补正的提交上报;点击“一次性补正”子菜单可进行补正提交。
注意事项:一次性补正时间为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如果企业五个工作日内没有进行补正,就做逾期未补正处理直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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